1. 利息税率,利息税征收标准历史变迁?
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产生的利息,要征收20%的利息税;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产生的利息,要征收5%的利息税;2008年10月9日起产生的利息,免收收个人所得税。
2003年1月的存款,所产生的利息,要交20%的利息税。利息税是分段征收的,如果你在07年8月15日前的存款,到2008年10月9日以后才到期,那么,利息税要先按20%收取一部分,5%收取一部分,最后不再收利息税。
2. 利息的计算公式?
利息(年)=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
或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存款利息=本金×天数×挂牌利息(日利率)=计息天数×日利率
利息税=存款利息(应缴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拓展资料:影响居民资产选择行为的功能
在中国居民 实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储蓄 比率日益加大的条件下,出现了资产选择行为, 金融工具的增多为居民的资产选择行为提供了客观基础,而 利息收入则是居民资产选择行为的主要诱因。居民部门重视利息收入并自发地产生资产选择行为,无论对 宏观经济调控还是对微观基础的重新构造都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高 储蓄率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特征,这为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基础,而居民在利息收入诱因下做出的种种资产选择行为又为实现各项宏观调控做出了贡献。
3. 个人收取的利息开具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收取的利息开具发 票的税率是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对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万元系数和利率转换公式?
利率计算
零存整取是我们普通居民较普遍采用的方法,以零存整取利率的计算为例。
零存整取的余额是逐日递增的,因而我们不能简单地采用整存整取的计算利息的方式,只能用单利年金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SN =A(1+R)+A(1+2R)+…+A(1+NR)
=NA+1/2 N(N+1)AR
其中,A表示每期存入的本金,SN是N期后的本利和,SN又可称为单利年金终值。上式中,NA是所储蓄的本金的总额,1/2 N(N十1)AR 是所获得的利息的总数额。
通常,零存整取是每月存入一次,且存入金额每次都相同,因此,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将存期可化为常数如下:
如果存期是1年,那么 D=1/2 N(N十1)=1/2×12×(12+1)=78
同样,如果存期为2年,则常数由上式可算出D=300,如果存期为3年,则常数为D=666。
这样算来,就有:1/2 N(N十1)AR=DAR,即零存整取利息。
例如:你每月存入1000元。存期为1年,存入月利率为1.425‰(2004年10月29日起执行的现行一年期零存整取月利率),则期满年利息为:1000×78×1.425‰=111.15(元)
又如储户逾期支取,那么,到期时的余额在过期天数的利息按活期的利率来计算利息。
零存整取有另外一种计算利息的方法,这就是定额计息法。
所谓定额计息法,就是用积数法计算出每元的利息化为定额息,再以每元的定额息乘以到期结存余额,就得到利息额。
每元定额息 =1/2 (N+1)NAR÷NA
=1/2(N十1)R
如果,现行一年期的零存整取的月息为1.425‰。那么,我们可以计算出每元的定额息为:1/2×(12+1)×1.425‰=0.0092625
你每月存入1000元,此到期余额为:1000×12=12000(元)
则利息为:12000×0.0092625=111.15(元)
扣去20%的利息税22.23元,你实可得利息88.92元.(注:2008年10月9日以后产生的利息已不用交利息税)
假设:根据3年利率=19.5%,得:
年均利率=19.5%÷3=6.5%
年均万元还款额=6.5%×10000=650元,即为年均万元系数
月均利率=6.5%÷12=0.54%
月均万元还款额=0.54%×10000=54元,即为月均万元系数
扩展资料
最新方法
1、等额本息贷款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简称每月本息)=贷款本金X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简称每月本息)=(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X每月利率
最新贷款计算器,两种贷款的利息计算方式区别
这两种计算方法不尽相同。等额本息贷款采用的是复合利率计算。在每期还款的结算时刻,剩余本金所产生的利息要和剩余的本金(贷款余额)一起被计息,也就是说未付的利息也要计息,这好像比“利滚利”还要厉害。在国外,等额本息贷款是公认的适合放贷人利益的贷款方式。
然而,等额本金贷款采用的是简单利率方式计算利息。在每期还款的结算时刻,它只对剩余的本金(贷款余额)计息,说未支付的贷款利息不与未支付的贷款余额一起作利息计算,而只有本金才作利息计算。然而,贷款周期越长,等额本息贷款就要比等额本金贷款产生越多的利息。
所以,如果借款人无法调整(或选择)还款方式的话,贷款周期越长的借款人,越应该选择等额本金贷款。
5. 按存款的利息的百分之几纳税是什么意思?
银行存款利息所得税现在暂免征收,居民其他存款的利息收入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1999年11月1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6. 什么叫做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额即本金的比率。利率是决定企业资金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企业筹资、投资的决定性因素,对金融环境的研究必须注意利率现状及其变动趋势。
7. 有一个利息税是什么意思?
我国现行所谓“利息税”实际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停征或减免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对经济具有一定的调节功能。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征收利息税。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1999年11月1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